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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皖江中心参股扶持科技团队创办公司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为鼓励皖江中心招引优秀科研团队,扶持中科院科研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铜创办公司,按照《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新一轮三方共建协议》及《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新一轮三方共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从事铜基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皖江中心科研团队在铜已创办科技型公司当中目前运转态势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者也可以申请参股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团队已在铜注册成立公司;

2.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

3.科技团队领军人才及成员合计持股占其创办公司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直接持有创办公司的股份。

二、工作程序

(一)按要求填写《皖江中心参股扶持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申报书》,于2024年3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皖江中心。

(二)经皖江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准备PPT汇报材料进行项目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一)《皖江中心参股扶持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申报书》。

(二)基本信息材料: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团队研发能力材料,包括近5年科技团队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三)科技成果材料:科技团队携带作为企业主营产品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软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技术等)简介、相关证书、测试报告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所有权应属创办企业或已转移到创办企业。

(四)公司相关材料: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

(五)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一式三份)。

联系人:权家庆    电  话:0562-5329877;13856205333

通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同方信息港F座

邮箱:jiaqing.quan@wjzxcenter.com

 

附件1:

WJZX-2022-19 关于印发《皖江中心参股扶持科技团队创设公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皖江中心参股扶持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