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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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外出登记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一、附件1为外出涉疫中高风险地区审批表。因公因私出省或途径、旅居涉疫中高风险地区需填写此表,(中高风险地区请查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上不前往涉疫中高风险地区,对于出省或前往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坚持“谁审批、谁负责”,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负责人审批说明:部门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由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其余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审批同意。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肥(铜)人员,需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返岗。

二、因公因私外出不涉疫地区填写附表2中子表报备表。

三、请在确定行程后至少提前一天报备。将外出及返回人员情况摸排汇总上报中心综合办公室。

四、加强科研园区和办公区域管理,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落实健康监测、防疫管控措施。

请各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坚决落实报备。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陶煦

电子邮箱:380876074@qq.com

 

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0562-532980015395623140



综合办公室

2021816



附件1 皖江中心外出前往涉疫中高风险地区审批表.docx

附件2 皖江中心疫情防控出行登记表-皖江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