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请广大职工和学生注意疫情防控,做好自我保护。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