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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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一、考核范围

  2019年度工作满9个月及以上的聘用人员。

  二、考核组织

  (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项目负责人、中心办公室、分中心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优秀个人按照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推荐,经审批后,统一下文公布,并对优秀职工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19年度实际工作贡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全面衡量。

  (三)有关事项

  被考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1)由于失职、渎职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

  (2)受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销或违法乱纪、受拘留以上处罚;

  (3)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

  (4)自费出国、出国探亲或事假3个月以上;

  (5)病假超过6个月;

  (6)发生的研究院规定的其他不合格项。

  (四)材料提交

  2020年 1月13日前,各员工向考核办公室提交《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职工年度考核表(皖江中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