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铜政办〔2017〕17号)要求,现就铜陵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风险池)企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申请风险池贷款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备案条件
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依法纳税,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相关划型标准规定。
(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A类企业备案: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国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3.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4.近三年获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计划资助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
5.新三板挂牌企业。
(二)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B类企业备案:
1.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具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三)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初创企业如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可申请C类企业备案。
三、备案申请材料:
(一)A类企业申请材料
1、《铜陵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备案企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类型佐证材料(是否高企、创新型企业、承担市以上科技计划、近三年获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计划资助的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等,只需要提供其中1项)
3、《县(区)科技局推荐函》(附件2)
(二)B类企业申请材料
1、《铜陵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备案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知识产权证书(只需要提供1项)
3、《县(区)科技局推荐函》(附件2)
(三)C类企业申请材料
1、《铜陵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备案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知识产权证书(只需要提供1项)
3、《县(区)科技局推荐函》(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风险池企业备案工作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
2、按属地原则,企业即日起向所在县区(枞阳县、义安区、铜官区、郊区、国家经开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县区(枞阳县、义安区、铜官区、郊区、国家经开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铜政办〔2017〕17号文件精神和本辖区实际情况,对企业是否符合企业备案条件等相关信息自行确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一批企业备案材料6月23日前统一报市科技局高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