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实施意见》(铜办〔2016〕16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6年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度我市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一)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在新兴产业领域学术造诣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专业型、紧缺型的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特优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等四种类型。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美欧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国家级特优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省级“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省级“特支计划”人选;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有一定科研成果,来铜创新创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的专业型高层次创新人才。包括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
二、政策补助时间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政策补助标准
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市人才专项资金对A、B、C、D四类人才分别给予18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住房安家补贴,分3个年度支付。已来铜落户且未入驻市人才公寓的的四类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房屋租金补贴,直至享受住房安家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每年在我市工作一般不少于3个月,按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三个档次,并根据实际工作月份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按照《关于支持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人才引进的若干政策规定》(铜人才〔2012〕3号)及《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铜政〔2016〕21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刚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铜陵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铜陵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登记备案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等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申请人代表性论著、承担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授权证明材料;
6.申请人科研成果开发、转化及推广证明材料;
7.申请人在国内外及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8.其他能够反映申请人能力、业绩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需说明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当年为引进单位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天数和服务成效等);
2.铜陵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登记备案表;
3.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主要科研成果复印件;
4.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5.在铜工作考勤记录、服务薪酬支付凭证、来铜差旅凭证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复印件在递交申请时需核对原件。
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3份,申报表、登记备案表、申请报告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tlzcfgk@163.com。
五、其他说明
(一)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17年1月6日(9:00-17:00)。
受理地点:安徽省科技路路通铜陵分中心窗口(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2路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四号楼一层大厅)。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方 胜 2832753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王士才 5880320
受理窗口:2607891
关于申报2016年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