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为加强在研项目管理和跟踪问效,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开展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尚未结题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科技强警、仪器开发、中关村合作、援藏援疆,长三角联合攻关,年度重点科研,对外科技合作;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转移等。合同签订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和省自然基金、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不纳入。
2、2014年前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
3、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技术转移机构、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绩效考核尚在合同任务有效期内项目,需参加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报送方式进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ahkjt.gov.cn)“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点击“中期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在线打印一式3份,盖章后报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归类整理后,于4月20日前一式2份送(寄)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梳理在研项目,组织指导各项目单位开展检查工作,负责审核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2014年前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管理以市为主,需加强与厅有关处室的沟通,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组织验收和备案。
2、各承担单位填报数据和合同任务书执行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人责任。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逾期未结题验收、合同执行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对没有参加今年中期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在提交验收申请时将不予受理,需补充报告通过后才能组织验收;中期执行情况表作为验收附件必备材料之一。
3、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督促到期项目及时申请验收,对逾期一年以上未验收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会省科技厅主管处室抓紧提出意见处理。并视情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列入省科研诚信数据库。
4、省科技厅将逐步建立网上中期检查和项目网上验收申请备案制度,实施常态化检查管理,全程留痕。
四、联系电话
在研项目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情况,请与省科技厅业务处及时联系解决。
高新处(科技攻关、孵化器、产业基地、生产力中心)62653528;农村处(科技攻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62658791;社发处(科技攻关、医卫专项、科技强警)62648501;国合处(对外科技合作、长三角联合攻关)62657892;条财处(仪器专项)62654895;基奖处(重点实验室)62655036;区域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中关村合作)62644232;人事处(院士工作站)62652302;计划处(援疆援藏、工程中心)62653657。
政务中心窗口电话:62999803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62654951
特此通知。
附件:
省级科技计划部分在研项目清单(供参考,请各单位到省科技厅网站下载。对未列入上述项目清单的,请项目承担单位与管理部门联系衔接,一并补充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