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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计划(二)的通知 科计〔2015〕59号
发布时间:2015-12-15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修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精神和《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100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共安排项目212项,其中201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35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32项、以众创空间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补助项目34项、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补助项目11项。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78.98.61/kjt/index.aspx),在厅业务处和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填写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合同任务和指标。合同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4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合同书一式5份),于12月30日前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受理。

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省补助资金的监管使用,项目有资金配套要求的,要确保配套资金的到位(其中,各市推荐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市(县)补助不超过20%,且不低于省补助额度;高校院所承担的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省补助额度300%)。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获得的支持资金应用于研究开发,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纳入研发投入统计;要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等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请前往: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public/dynamic/gwxtzgg/webinfo/2015/12/14477483540024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