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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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0

中心各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件的发生,经研究,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保卫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安排好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节日期间如有正常生产工作的单位,请做好安全布置的相关工作,并报中心办公室,实施监管。  

一、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部署,认真组织,把此次检查作为强化基础、落实责任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各单位安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节前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编制检查提纲或检查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协调隐患风险评估、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实效。

  3.各单位做好防火防盗布置工作,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管理。

  4.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所属部门保管的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检查落实,确保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存放保管安全。

  5.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要进行认真清查,各类气体、液体要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泄露,更不得随意丢放,暂时不使用的物品要集中存放,并远离电源和火源,产生的危废请在符合条件地点存放。

  6.要加强对各种电器设备、易燃物品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用电安全。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各类设备仪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电炉等设备。仪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7.各研究室、实验室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彻底清扫本研究室、实验室及个人工作场地,消除安全隐患。

  8.各办公场所如无人值班请关闭总电源,防止电器火灾发生。

  9.各所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如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时请第一时间确认处置。

  10.各单位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二、警示提示如下:

  春节是千家万户喜庆团聚的日子,也是火灾频发的时期。因此,院安全保卫办向全院职工家属提示预防和消除家庭火灾隐患的6种办法。

  1.增强防火意识,在春节前夕对家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将家中及过道、楼梯口等处的杂物、树叶等易燃可燃物品进行彻底清理,杜绝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加强对老人和儿童的监护,避免他们单独户外活动,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3.严禁在岛内家属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禁止在草坪、树、楼前等危险区域燃放。

  4.正确使用家中电器,老化线路及时更换,严禁超长时间、超负荷用电及使用电器,不用时请及时将插头拔下,断开电源,严禁在电源及电路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5.加强对火种的看管,严禁在厨房及炉灶周围堆放可燃物品,必须在有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炉灶。

  6.在出行及探亲访友前,必须对家中关键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查看电源、燃气、电器、水管等设备是否关闭和安全。

  7.了解疏散通道,如果有必要应组织家人开展一次安全逃生演习,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成功逃生。

  各单位要站在生命才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春节期间研究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万无一失。